深圳商标注册公司解答注册商标三年不使用是否会被撤销?-财税1688
 ⎛财税1688⎞电话

服务热线: 18123656426

注册公司代办营业执照

深圳商标注册公司解答注册商标三年不使用是否会被撤销?

深圳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20-05-26 次浏览

有的人认为,商标一旦经过注册登记,无论是否使用,都应当属于商标注册人,商标使用权永远都属于商标注册人,他人不得随意剥夺。但石家庄商标注册公司提醒,为了督促商标注...

有的人认为,商标一旦经过注册登记,无论是否使用,都应当属于商标注册人,商标使用权永远都属于商标注册人,他人不得随意剥夺。但石家庄商标注册公司提醒,为了督促商标注册人及时、合理地使用自己的深圳注册商标,防止商标资源的浪费,按照我国有关商标法律的规定,在一定的合理期不使用深圳注册商标的,商标局可撤销其深圳注册商标

商标注册,商标撤三,商标注册,注册公司

深圳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不但该商标不会产生价值,发挥商标功能和作用,而且还会影响到他人注册登记或使用,实际上有碍于他人申请注册与其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因此,《商标法》规定,商标局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撤销连续三年没有正当理由不使用的商标。对于有正当理由而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深圳注册商标,不予撤销。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向商标局申请撤销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深圳注册商标的,商标局应当自收到撤销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即商标局最长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作出是否撤销商标的决定。

商标的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深圳商标注册公司解答注册商标三年不使用是否会被撤销? 扫一扫 加好友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