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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俗称税收“黑名单”)

深圳记账报税 发布时间:2021-01-18 次浏览

税收“黑名单”制度的意义:为了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提出的“建立健全社会诚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

税收“黑名单”制度的意义:

为了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提出的“建立健全社会诚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总体要求,税务总局积极构建税收诚信体系,2014年,税务总局正式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俗称税收“黑名单”)的有关信息对社会公布,并联合多个部门对税收“黑名单”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目前,实施联合惩戒部门有35个,联合惩戒措施28项。2018年11月7日,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的公告(2018年第54号)出台,进一步惩戒严重涉税违法失信行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税收“黑名单”和联合惩戒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发挥“组合拳”的威力,实现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对提高社会成员的税法遵从、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治理现代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案件公布标准:

1.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100万元以上,且任一年度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占当年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的;

2.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欠缴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的;

3.骗取出口退税款的;

4.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 

5.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 

6.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

7.虚开普通发票100份或者金额40万元以上的; 

8.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伪造发票监制章的具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发票等行为,经税务机关检查确认走逃(失联)的; 

9.其他违法情节严重、有较大社会影响的。

公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应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布其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纳税人识别号,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经法院裁判确定的实际责任人的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经法院裁判确定的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人员、团伙成员的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

2.对自然人,公布其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3.主要违法事实;

4.走逃(失联)情况;

5.适用的相关法律依据;

6.税务处理、税务行政处罚等情况;

7.实施检查的单位;

8.对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负有直接责任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税务机关可以依法一并公布其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纳税人识别号、注册地址,以及直接责任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职业资格证书编号等。

信用修复:

偷税和逃避追缴欠税案件当事人,能按照《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对于待公布案件,只记录,不予公布和推送联合惩戒;对于已公布案件,撤出公布,将清缴情况向联合惩戒成员单位推送。

联合惩戒主要措施:

1) 纳税信用级别直接判为D级;

2) 阻止出境;

3) 限制担任相关职务;

4) 金融机构融资授信参考;

5) 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

6) 向社会公示;

7) 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

8) 强化检验检疫监督管理;

9) 依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0) 禁止适用海关认证企业管理;

11) 限制证券期货市场部分经营行为;

12) 限制保险市场部分经营行为;

13) 禁止受让收费公路权益;

14) 依法依规限制政府性资金支持;

15) 从严审核企业债券发行、依法限制公司;

16) 依法限制进口关税配额分配;

17) 通过主要新闻网站向社会公布;

18) 从严控制生产许可证发放;

19) 限制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20) 依法限制参与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21)依法限制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

22)对失信注册执业人员等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

23)撤销荣誉称号,取消参加评先评优资格;

24)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对失信会员实行警告、行业内通报批评、公开谴责、不予接纳、劝退等;

25)强化外汇管理;

26)限制在认证行业执业;

27)限制取得认证机构资质,限制获得认证证书;

28)其他。

对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由相关部门实施以下惩戒措施:

●限制乘坐火车别席位,包括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座以上座位;

●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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